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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全国第1张服贸负面清单,1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9-08-11 17:06:44 来源:网络整理

  2017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量达到6956.8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排名世界第二。而上海的服务贸易规模,又位居全国第一。

  中国的开放脚步持续不断。在推出全国第一张外商投资负面清单5年后,上海自贸区又推出了全国第一张服务贸易领域的负面清单,自11月1日起施行。

  10月9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副市长吴清介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下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涵盖“由境外向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上海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对外开放,也将推动适时修订这一“负面清单”。

  自2013年以来,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已经4次修订,从最早2013版的190条缩减到了2018版的45条,为更多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吴清表示,下一步上海还将不断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度。结合上海发展实际,加强与中央各部委的沟通协调,争取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出台一批跨境服务贸易扩大开放举措,打造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

  当前,制造业服务化,以及服务业外包化、数字化、高端化、融合化趋势加快,服务贸易成为引领全球贸易增长的新引擎。2017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量达到6956.8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排名世界第二。

  而上海的服务贸易规模,又位居全国第一。根据外管局上海市分局统计数据,2017年上海实现服务贸易总额1955亿美元,占全国服务贸易总量的28%。且服务贸易占上海全市对外贸易的比重达29.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6个百分点。

  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相衔接,“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同样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以表格形式进行编写,共梳理出159项特别管理措施,涉及13个门类,31个行业大类。

  根据规定,对列入负面清单的跨境服务贸易行为,由各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管理。但在负面清单以外的,则按照境外服务以及服务提供者与境内服务以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仅以金融业为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中涉及金融业的有31项,占比约19%,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方面内容。

  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李军表示,作为一种市场准入方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则进一步彰显了上海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不断深化和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鲜明态度,提高了金融业开放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是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推动清单中的金融业开放项目在上海先行先试。”李军说。

  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表示,目前国际贸易谈判中已经开始采用了负面清单形式列出服务贸易中的不符措施。国际上的多边协定比如TPP,日本、新加坡、新西兰、智利也规定了以负面清单描述的不符措施。因此,此次推出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也是顺应国际趋势,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举措,也进一步体现了更加充分的压力测试,是自主改、大胆试、自己主动对外开放的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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